政策法规
专利法:网店专利侵权 电商平台将承担连带责任
2015-12-09 08:00  点击:219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侵权事件频发,而电商领域更是成为专利侵权现象的“重灾区”。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草案》未来网店侵权将面临500万元赔偿款,而电商平台将承担连带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专利侵权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据悉,在现行法律中若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判定赔偿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数额。此次《草案》就罚款金额增加了十倍,就上述情形处以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其中在新增第六十三条规定,增加了提供的网络服务的电商平台连带责任。根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提供的网络服务侵犯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侵权产品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的,否则应当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7成专利侵权来源网购

 

  在电商崛起的时代,从传统销售领域向电子商务延伸,涉及电子商务案件呈现扩散趋势,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在各类专利侵权纠纷中,70%以上的被告都有在网络上销售涉案侵权产品行为,而且成批出现,网络专利侵权整治势在必行。

 

  电商平台日渐得到规范

 

  除了专利法在规范电商的发展外,此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电商平台的义务,根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只不过是出发点不一样。《专利法》更多的基于企业之间的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基于消费者的利益保障。

 

  无论是《专利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可以看出法律对电子商务的管理日趋严格,电商平台也将日趋规范,有利于电子商务交易秩序的维护,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来源:环球贸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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