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
云南继续淘汰过剩黄磷产能
2008-04-17 08:00  点击:32
  4月9日,记者从云南省经委获悉,2008年云南省将继续淘汰过剩黄磷产能。

  据云南省经委重工处王宜国处长介绍,2008年云南省黄磷装置将从147台减少到106台。到2012年,全省能耗达标和1万吨及以上装置数、总变压器容量、总设计产能将分别控制在60台、140万千伏安和70万吨以内。云南省还鼓励现有装置积极实施技术改造。现有5000吨及以上装置必须在产能不新增的前提下,实施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改造,使磷炉尾气利用率大于90%,磷渣利用率大于95%;在配合炉料为24%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小于3.3吨标准煤,单位产品电耗小于1.35万千瓦・小时,单位产品电炉电耗小于1.32万千瓦・小时。

  另外,从2008年开始,云南省将强制实施黄磷生产装置节能评估审计。经年度审计后,对综合指标排列末位的装置,列入次年度淘汰类装置限制生产;截至2010年12月31日,凡未能达到上述指标要求的所有装置,均列入淘汰类限制企业生产。

  据悉,云南省自2007年以来对黄磷行业实施产量和用电量控制,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该省吨黄磷综合电耗1.35万千瓦时,低于国家限额值4.76%;单位产品电炉电耗1.34万千瓦时,低于限额值3.14%;单位产品综合能耗3.72吨标准煤(配合料为24%时),接近国家3.6吨标准煤的限额。全省平均单位产品耗磷矿石9.35吨,耗焦炭1.96吨,耗煤0.31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