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术语
FOB贸易术语
2013-06-13 08:00  点击:21

   FOB条款是指在船舷交货,船舷作为一个风险的分割点,指越过船舷后和越过船舷前风险责任的归属不同,而不是放在船舷。按照FOB条款,是以船舷作为风险责任的分割点。FOB条款作为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贸易术语,需要引起重视。

特别是在全球知名贸易平台eBay上做贸易生意的商家而言,当与国外客户进行外贸交易时,不可避免会使用到外贸英语,因此掌握FOB条款是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FOB贸易术语条件
在FOB条件下,卖方要负担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采用FOB术语成交时,卖方还要自费提供证明其已按规定完成交货义务的证件,如果该证件并非运输单据,在买方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给予协助以取得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一些国家鼓励出口使用CIF术语,进口使用FOB术语,由本国保险公司和承运人保险或承运。

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FOB 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FCA术语。

FOB条款包含哪些内容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

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计 。中国银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总之,FOB条款作为较常见的贸易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但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会涉及其他多种条款,因此对于外贸企业而言,除了了解FOB条款的使用方式,还得掌握其他的贸易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