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服务
随州有实力的财务咨询联系方式信息推荐「多图」
价格:未填
湖北金税苑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
姓名:胡万根(先生)
电话:0710-3229189
手机:18086138866
地区:湖北-襄樊
地址:襄阳市大庆东路宁港东城秀景3号楼2单元
邮件:1530493178@qq.com
QQ:1530493178
详细介绍






1.会计不能速成

会计经验不足就会导致不熟悉记账报账业务,仅是根据票ju做账,那么在处理会计业务时,极有可能因为对收到的票ju所代表的具体业务不清楚,随意记入会计账簿,虽然不影响企业的实际支出成本,但是却会为企业带来税收风险。

2.专业经验需要时间的累积

那些新入行的代账公司,在不讨论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的情况下,至少在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接触经验上,在解决各种矛盾、问题的实践经验上,与行业前辈相比,有巨大的差距。





支付定金后,你单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倘若是由于接受定金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卖家要双倍返还定金。很多人看房买房,买家刚开始看房不错就定了,之后又看到另外的楼盘更便宜,一旦你反悔,想要回定金,这属于你单反后悔,对方是可以不退你交的定金的。反过来卖方万一觉得有出价更多的新买家,不想卖给你了,就要退还你双倍定金。但是订金就不同了,因为法律上规定订金是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执行中不出乱子,那么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但如果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都是可以退的。




根据《合同法》、《担bao法》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定金具有担bao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bao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

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三、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1、以“预收的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2、原材料转让、磨账不记“其它业务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3、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点击显示 收起

2021-04-08 14:01:16  点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