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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服务为先 擅长房屋租赁案件律师

来源:广州合拓 更新时间:2024-05-07 12:07:59

以下是广州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服务为先 擅长房屋租赁案件律师的详细介绍内容:

广州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服务为先 擅长房屋租赁案件律师[广州合拓8d46ad7]内容:

广州出租z人提供的房屋不能办理营业执照能索赔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原因在于出租z人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用途,而租赁合同又明确约定房屋需符合用途,且承租z人解除合同的原因也是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则出租z人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下面这个案件,虽然出租z人提供的房屋导致营业执照的办理延迟,但终承租z人还是办理了营业执照,其双方起争议的原因并非是营业执照的办理,而是租金的增加,终法z院驳回承租z人要求出租z人赔偿的诉请。

判z决书节选:

关于维某酒店主张郑房东赔偿因涉案房屋未能办理营业执照而导致的实际租金损失、工人工资损失、经营利润损失的反诉请求。《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z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z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根据上述《租赁合同》的约定,郑房东出租涉案房屋给维某酒店系用于开设酒店,并保证涉案房屋可供维某酒店用于酒店住宿、办公、餐饮、小商品零售等用途。而涉案房屋的登记用途首层为商场、传达室及储藏室,2-9层为办公,与上述约定的用途不一致。其次,根据维某酒店提供的证据,维某酒店已向有关部门提出临时改变使用功能的申请,目前未有证据证明其上述申请已获批准,且目前维某酒店已办理经营范围为商业服务业的营业执照。现有证据并未反映维某酒店在申请临时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后至本案诉z讼前,曾就涉案房屋未能办理经营酒店的相关证照一事向郑房东提出异议;而且,维某酒店此后亦办理了经营范围为商业服务业的营业执照,并将房屋用于公寓及餐饮经营至今。可见,即使维某酒店未能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涉案房屋,但维某酒店此后的行为亦表明其对涉案房屋不符合约定用途一事不持异议。故维某酒店上述反诉请求依据不足,法z院对此不予支持。

广州承租z人提前解除合同,除了押金不退还有其他赔偿吗?

  张静律师解答:要看合同约定。一般租赁合同都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只需要押金不退,但也有租赁合同约定还要赔偿其他损失的,这就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看清楚合同条款。如下面这个案件,合同约定承租z人提前解除合同的,除了押金不退,还要赔偿实际损失,终法z院判z决空置期间的租金和再次出租的租金差价损失,承租z人都要赔偿。

判z决书节选:

双方《租赁合同》第十条第3款“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的约定,潘某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给华某公司,并要求华某公司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关于因华某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给潘某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认定问题。本案中,华某公司承租涉案房屋的租赁期限为2010年9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因华某公司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华某公司于2016年6月搬离后,潘某于2016年11月才将涉案房屋租赁出去,故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期间的租金损失属于潘某的实际损失,法z院参照租赁合同约定标准认定潘某在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期间的损失为32640元正确,本院予以维持。此外,潘某之所以在华某公司的租赁期限内再次将涉案房屋出租,完全是由华某公司违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所致。如华某公司可依约承租至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则潘某既无需再次出租涉案房屋,亦可按其与华某公司之间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取租金。故曾某于2016年11月承租涉案房屋与华某公司承租涉案房屋之间的租金差额76772元,亦为潘某的实际损失。综合上述分析认定,本院认为,因华某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给潘某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为32640元+76772元=109412元。判z决华某公司赔偿潘某损失109412元。

广州出租z人强行收房,承租z人能要求赔偿工资及经营利润损失吗

  张静律师解答:此种损失是不同法官,不同案件都可能出现不同的判z决,有的支持,有的不支持。如下面这个案件,法官就认为此种损失与案件无必然因果关系,判z决不支持。但此判z决只能代表此法官的意见,不排除其他法官会支持的可能性。

判z决书节选:

于韩某公司主张广州华某超市应向其赔偿的各项损失。3、工人工资及经营利润损失,韩某公司在2013年8月已清楚涉讼商铺存在消防问题,而其在该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仍继续经营,其应对随时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的风险有所预见,且即使商铺可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亦存在利润盈亏的经营风险,故韩某公司主张的上述损失均与本案纠纷无直接因果关系,其要求广州华某超市向其赔偿工人工资及经营利润损失,法z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以租代售的商铺托管合同超过20年租金部分能退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超过20年租期部分为无效合同,租金可以退还。如下面这个案件,公司辩称20年过后的几年租期是赠送的,法z院不予认可,仍判z决退还。

判z决书节选:

关于争议焦点二。凯某公司上诉主张,洪某仅支付了涉案物业20年使用权的对价,后4年7个月使用期限为赠送的部分,其不应向洪某退回已收取的该部分涉案物业使用权转让款。经查,虽然涉案合同约定后4年7个月为凯某公司赠送给洪某的使用期限,但对于作为承租z人的洪某而言,其就涉案物业所支付的使用权转让款建立在可以实际使用24年7个月的基础上,即该款项为24年7个月使用权的对价。出租方凯某公司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经营主体,其为涉案物业提供4年7个月的免费使用期限明显违背市场规律,亦不符合常理。由此,一审判z决认定凯某公司与洪某在合同中约定的使用权转让款应为24年7个月使用期限的对价,并基于涉案合同超出20年的部分无效判令凯某公司应当向洪某返还已支付的使用权转让款135054.1元(359622÷24.58×4.58+365188÷24.58×4.58)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凯某公司的相关上诉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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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厂房租赁合同纠纷的广州合拓于2024/5/7 12:07:5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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