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品房质量有问题能拒绝收楼吗?
张静律师解答:一般不能,一般只要房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就说明房屋符合收楼条件。处罚有充分证据证明通过了竣工验收备案,但仍然有严重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这个就需要由法官来自由裁量是否符合拒绝收楼的条件了,风险很大。
相关法条:
《广东省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三十一条: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定交付条件,买受人以商品房质量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接收,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但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商品房在交付时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的除外。买受人接收商品房不影响出卖人对商品房质量问题承修义务。
商品房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且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出卖人已经依约通知买受人接收商品房,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视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期限届满之日商品房已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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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起诉解除认购书退定金官司要注意什么?
张静律师解答:实践中只要证明双方曾就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过,是因为某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才无法签订的,定金就都可以退,但就具体是什么事情无法达成一致,原告需要举证,如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此事发生过,则可能败诉。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起诉退定金的理由是开发商要求捆绑签订《装修合同》,但却拿不出任何的证据证明该事实,终法z院以原告举证不能判z决其败诉。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赵某本案诉请珠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100000元及利息的问题。因赵某、珠某公司签订的《楼宇认购书》明确约定了赵某应在2016年8月28日前向珠某公司支付涉案房屋的首期房款870241元,逾期未支付的,珠某公司有权解除《楼宇认购书》并没收赵某已缴纳的定金。此后,珠某公司多次催促赵某履行认购书的义务,但赵某均未依约履行支付首期房款等。赵某抗辩因为珠某公司要求捆绑签订《装修合同》导致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赵某有正当理由不交付首期款,珠某公司构成违约,应向赵某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利息。但赵某未对此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判z决驳回赵某诉z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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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带精装修的房屋交楼时间如何认定?
张静律师解答:开发商双合同卖房,实际上就是为规避限价政策搞的一个的装修合
同,装修款属于购房款的一部分,装修时间也包含在交楼时间里。所以应以符合装修标准的
日期为符合交楼条件的日期。如下面这个案件,就是这样认定的。
书节选:
根据前述认定,《房屋装修协议》为郭买家、开发商双方以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其中约定的装修工程实际为房屋的配套装修工程,案涉房屋应为带装修出售的商品房,应当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和《房屋装修协议》载明的装修标准才可具备交付条件。郭买家提供证据证实2021年4月开发商曾就装修问题与案涉房屋所在项目业主进行沟通并通告预计装修完成时间,说明案涉房屋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装修,而开发商在庭审中也自认仍未完成相应装修工程,故可认定开发商存在迟延交房的情形。开发商认为案涉房屋于2020年10月26日取得《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时即具备交付条件的答辩理由,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信。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执行异议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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