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由社会团体或产业联盟发布的深圳市团体标准,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上提交有关信息且得到一年以上有效实施,并通过评审。发布团体标准的单位可获得≤10万元的补助资金放开搞活企业标准。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鼓励标准化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中山市质1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规定,每承担组织制定一项产业集群联盟标准,本市实施单位不少于10家或产业覆盖面不低于50%,给予≤10万元的资助;每主导组织制定一项团体标准,给予≤10万元的资助,每主导组织制定一项省级团体标准,给予≤5万元的资助,更多新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湖北中知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
1. 为了规范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拓宽推荐性
国1家标准供给渠道,促进团体标准创新成果广泛应用,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所称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是指将符 合本规定要求的团体标准,经过一定程序,转化制定为推荐性国1家
3. 符合以下条件的团体标准,可以按本规定采信为推荐
性国1家标准。
(一)符合推荐性国1家标准制定需求和范围,技术内容具有先1进性。
(二)由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的社会团体制定和发布。
(三)已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实施满2年,实施效
果良好。
第三条技术标准资助资金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
第二章资助条件
第四条申请标准制定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企业新制定的国1际标准、国1家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属于企业新制定的系列标准原则上视为一
项技术标准。
(二)多家企业申请同一项技术标准资助的,由上述企业自
行协商,推选其中一家企业进行申报,原则上由标准起草单位排
名靠前的一家企业进行申报
(三)团体标准应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1新
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所制定的团体标准应
属于技术水平高、应用效果好且起到促进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发
展的标准。
(四)申请资助的标准应是国1际标准化组织(协会)、国1家
标准化管理委1员会、有关行业标准管理机构、地方标准化行政管
理部门或建立具有标准化管理协调和标准化研制等功能的社会
团体正式批准发布现行有效的标准,且发布日期为资助实施当年
的上一年度。
(五)申请资助的标准应是企业从实际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实质性主导和参与标准制定,有效促进企业技术创1新,产品质量
升级和社会经济效益提升。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ITSS认证的中知国际于2024/5/20 12:50:0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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