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如何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工作单位如果需要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须向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提出申请。个人剂量监测分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和体内污染个人剂量监测两种。当个人受到一定水平外照射时,经常、定期地测量个人所受的剂量,并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价,称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
工作单位可以向什么机构申请开展个人剂量监测?
只要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机构均需要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如各省、地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卓然辐射检测能够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服务。
放射卫生预评价为什么要做预评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第十二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放射卫生预评价政策要求
放射卫生预评价主要针对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施工前对其辐射防护措施、辐射监测计划、辐射危害、放射防护管理等进行评价,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使辐射防护达到优化,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职业卫生审查提供技术依据。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第十三条 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第十四条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组织实施。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放射诊疗许可证》
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都必须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中科检测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代办服务,具体费用及流程可以咨询中科检测工程师了解。
申请办理部门详细
(一) 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二) 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三) 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卓然辐射检测于2024/5/20 10:04:1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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