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方法:1、测试结果校核:由于单位用水单元较多,测试工作量较大,有的单位很难做到各用水单元都同一个时间抄表,测试难免有误差。为保证测试质量,要求在测试阶段所得各类日取水量之和与同期单位实际日总取水量之差不大于10%,可认为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否则应继续查找有无漏测和计算错误,直到达到要求。2、各类用水分析:各类用水按用途进行汇总分类,按照用水考核指标体系计算,分析用水合理水平。同时,参照各行业节约用水标准和用水的实际情况,确定各类排放水可回收利用的水量。依据掌握的资料和获取的数据进行计算、分析、评价有关用水技术经济指标,找出薄弱环节和节水潜力,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技术、管理措施和规划。
3、节水计划和规划的制定:根据对各类不合理用水因素的分析,采取相应的行政和技术措施,制定节水计划和规划。制订节水计划和规划时要把握以下几点:(1)至大限度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如建立和完善冷却水、工艺水循环利用系统、废水回收再利用,提高循环水浓缩倍数,建立中水道系统等,减少新水取用量;(2)改革用水工艺,更新用水设备、器具,采用不用水或少用水的工艺、设备、器具;(3)增加节水技改资金的投入。优先安排用水量大且浪费严重的项目、统筹规划节水工程,要定出时限,实行目标责任制;(4)注意节水技术措施实施的技术、经济先进性,讲究节水投资效益;(4)注意节水技术措施实施的技术、经济先进性,讲究节水投资效益。(5)依据测试成果调整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量指标,并分解下达给用水单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规定,直辖市及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应制定本级人大或上级人大批准的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法规;其他城市应制定本级政府颁发的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要明确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的内容,制定有关节水管理制度。1991年《国务部办公处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发[1991]6号)指出,“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城市节水管理体系,强化城市节水管理机构的职能,搞好节水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节水管理机构应职责明确、人员配置齐备、稳定;机构内部分工明确,具有明确的各项管理制度,成员应有一定比例的给排水有关技术人员,具备完善的档案管理、节水统计分析的能力和条件;机构内部分工明确,具有明确的各项管理制度,成员应有一定比例的给排水有关技术人员,具备完善的档案管理、节水统计分析的能力和条件。具备开展城市节水管理的能力和相应工作机制以及条件,能够依法对供水用水单位进行全方面的节水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具备节水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和科技成果推广的组织和部门协调能力。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水平衡测试方案的苏州力慷于2024/5/20 12:53:4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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