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衡测试目的:2、对单位用水现状进行合理化分析。政府财政设立节水资金,用于节水基础管理、节水宣传、节水奖励、节水科研、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产品推广、水平衡测试、非常规水资源(再生水、雨水、海水等)利用设施建设,公共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不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等。依据掌握的资料和获取的数据进行计算、分析、评价有关用水技术经济指标,找出薄弱环节和节水潜力,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技术、管理措施和规划。3、找出单位用水管网和设施的泄漏点,并采取修复措施,堵塞跑、冒、滴、漏。4、健全单位用水三级计量仪表。既能保证水平衡测试量化指标的准确性,又为今后的用水计量和考核提供技术保障。
水平衡测试目的是了解供水水源、水量分配、耗水和重复利用情况,节约用水,减少污染,降低全厂耗水量;水量平衡的原则是在满足用水单位不同用水需求的前提下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遵循重复使用、一水多用的原则,力争做到节约用水。(4)注意节水技术措施实施的技术、经济先进性,讲究节水投资效益。在测试前,首先确定给水管道无跑冒滴漏,检查用水器具,坚决淘汰非节水型器具,优先使用具有节水效能二级认证的节水和节水淋浴器。
基本规定:3.本标准采用单因子节水评价方式。2、实施阶段:根据拟定的测试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测试,并做好测试数据的记录。该方式是指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实际节水指标和标准对比分类,选取至差指标的级别作为节水评价结果。4.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年鉴、统计年报等资料包括:国家统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处、水利处、环境保护处以及地方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城市统计年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水资源公报、环境统计年报、环境状祝公报等。
节水法规及有关规章是开展城市节水工作的重要依据。我国已连续多年开展节水型城市评价的实践,有相当-批城市已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国级、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国务部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明确要求,“加快立法步伐,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的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法规,进一步加大执行法规的监督力度,逐步将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开展城市节水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必须有相关法规和上位依据。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水平衡测试公司的苏州力慷于2024/5/20 13:18:4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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